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日期:2022-01-04 19:03:04  发布人:8000000112  浏览量:1854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职成〔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工信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各银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银保监会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实习本质

  各地各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准确把握实习的本质,坚守实习育人初心,切实把实习作为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持续加强规范管理、长效治理。要深刻认识数字经济驱动下职业场景变化、岗位需求升级的新形势,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企事业单位接纳学生实习的激励机制,促进扩大和优化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供给。要主动适应前沿技术与实习深度融合新趋势,将实习纳入教育信息化建设覆盖范围,统筹建好、用好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要具体分析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培养模式改革等对实习安排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合理分段安排,处理好实习与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升学备考等方面的关系。

  二、 严守实习基本规范和底线红线

  《规定》提出了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和保障措施等全链条、全过程的基本要求,针对实习关键节点明确了行为准则,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为实习管理划出了底线和红线,对实习各方提出了刚性约束。各地要通过专家解读、专题教育、挂图海报、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帮助职业学校师生、家长和实习单位全面熟悉、准确把握实习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案例,形成良好的群体效应、社会效应。

  三、落实实习管理协同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制定《规定》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对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的激励政策,明确部门联合监管的方式和分工。有关部门要指导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以《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三方协议;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内容不得删减,如有其他需要可在三方协议中以附件形式添加有关条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在2022年3月底前启动建设省级实习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完善,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实现实习登记备案全覆盖、过程动态监管全覆盖。要完善职业教育考核指标体系,把实习工作列为学校领导干部和学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

  四、强化实习监管和问责

  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自查、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针对突出问题、关键时段、重点领域,结合教育督导、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工商执法等,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抽查。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于2022年1月底前公布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政策咨询与情况反映渠道,汇总各方情况反映和问题线索并建立专门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有关部门要对违反本规定的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联合惩戒。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实地抽查调研。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结合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产业政策、项目引导、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建设、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工作,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以及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等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提供实习岗位。地方财政部门要落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统筹考虑学生实习安全保障相关支出和学费水平,科学合理确定生均拨款标准;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银保监部门要依法监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有关行业领域实习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实习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地国资部门要指导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将实习纳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重要内容,积极设立实习岗位并对外发布,对行为规范、成效显著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政策支持。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治理实习违规行为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体系,将有实习违规行为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按规定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各地组织开展实习工作情况将作为遴选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考虑内容之一。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规定》实施工作方案,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其他有关重要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智兵、董振华,010-66096266,jxjc@moe.edu.cn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12月31日

                                               合同编号:

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示范文本)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明

为指导和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为了便于协议当事人使用《三方协议》,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本协议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的示范文本,使用人(当事人)可在符合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前提下,遵照《三方协议》订立具体协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2.《三方协议》适用于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需进行岗位实习的职业学校学生。

3.《三方协议》中有横线的地方,当事人应针对相应的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不作约定时,则填写“无”或划“/”。

4.各协议当事人可针对《三方协议》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在协议最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名词术语解释

1.职业学校学生: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高职专科学校、高职本科学校学生。

2.实习单位:指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等单位;建在校内或园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厂中校、校中厂、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依照法律规定成立或登记取得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的单位。

3.学生实习:指职业学校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

4.岗位实习:指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5.实习项目:指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岗位实习项目,由职业学校填写。

6.实习岗位:指职业学校学生参加岗位实习的岗位类别或具体工作岗位,由实习单位填写。

7.实习时间: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根据专业培养需要一般为6个月,具体实习时间由职业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

8.就餐条件:指岗位实习学生的就餐地点、频次及相关费用等。

9.住宿条件:指岗位实习学生的住宿地点、住宿房间分配情况、住宿房间基础设施条件及相关费用等。

10.实习指导教师:指职业学校负责指导、管理学生岗位实习的教师。

11.实习指导人员:指实习单位负责指导学生岗位实习的专门人员。

12.专业对口:指学生实习岗位与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相符。

13.实习责任保险:指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为参加实习的学生投保的责任保险,主要保障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因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等造成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一部分 协议文本

一、基本信息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四、丙方权利与义务

五、协议解除

六、附则

第二部分 协议附件

一、补充协议(如有可附)

二、丙方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三、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签约委托书

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示范文本)

甲方(学校):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实习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丙方(学生):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法定监护人(或家长):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甲方拟安排                 学院(系、部)           专业学生         (丙方)赴乙方进行岗位实习。为明确甲、乙、丙三方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基本信息

1.实习项目(甲方填写):                              

2.实习岗位(乙方填写):                               

3.实习地点:                                          

4.实习时间:                      

5.工作时间:                                          

6.实习报酬

报酬金额: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7.食宿条件

就餐条件:                                          

住宿条件:                                         

8.甲方实习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9.乙方实习指导人员:           联系电话: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联系乙方,并审核乙方实习资质及条件,确保乙方符合实习要求,提供的实习岗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不得安排丙方跨专业大类实习,不得仅安排丙方从事简单重复劳动。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会同乙方制订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并向丙方下达实习任务。

3.会同乙方制定丙方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丙方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对实习工作和丙方实习过程进行监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4.为丙方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丙方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丙方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丙方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乙方、甲方、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向侵权人主张权利。投保费用不得向丙方另行收取或从丙方实习报酬中抵扣。

5.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得有以下情形:

1)安排一年级在校丙方进行岗位实习;

2)安排未满16周岁的丙方进行岗位实习;

3)安排未成年丙方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4)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5)安排丙方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6)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7)安排丙方从事级强度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

8)安排丙方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6.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应当保障丙方在岗位实习期间按规定享有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1)安排丙方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安排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

3)安排丙方加班和上夜班。

7.不得向丙方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丙方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丙方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丙方财物。

8.为丙方选派合格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丙方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开展实习前培训,使丙方和实习指导教师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对丙方做好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工匠精神、心理健康等相关方面的教育。

9.督促实习指导教师随时与乙方实习指导人员联系并了解丙方情况,共同管理,全程指导,做好巡查,并配合乙方做好丙方的日常管理和考核鉴定工作,及时报告并处理实习中发现的问题。

10.实习期间,对丙方发生的有关实习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发生突发应急事件的,会同乙方按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11.实习期满,根据丙方的实习报告、乙方对丙方的实习鉴定和甲方实习评价意见,综合评定丙方的实习成绩。

12.公布热线电话(邮箱),对各方的咨询及时回复,对反映的问题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进行整改。

热线电话:             邮箱:                

13.甲方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实习考勤考核要求以及本协议其他规定的丙方进行思想教育,对丙方违规行为依照甲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规情节严重的,经甲乙双方研究后,由甲方给予丙方纪律处分。给乙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4.组织做好丙方实习工作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三方协议;(2)实习方案;(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学生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7)学生实习总结;(8)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等。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材料。

2.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会同甲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保障丙方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协助甲方制定丙方岗位实习方案,保障丙方的实习质量。

3.定期向甲方通报丙方实习情况,遇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应立即通报甲方,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4.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由乙方为丙方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丙方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丙方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丙方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乙方、甲方、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会同甲方做好丙方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等善后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向侵权人主张权利。投保费用不得向丙方另行收取或从丙方实习报酬中抵扣。

5.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岗位为丙方提供实习机会,所安排的工作要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丙方身心健康;不得仅安排丙方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为丙方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落实法律规定的反性骚扰制度,不得体罚、侮辱、骚扰丙方,保护丙方的人格权等合法权益。

6. 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得有以下情形:

1)接收一年级在校丙方进行岗位实习;

2)接收未满16周岁的丙方进行岗位实习;

3)安排未成年丙方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4)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5)安排丙方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6)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7)安排丙方从事级强度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

8)安排丙方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7.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应当保障丙方在岗位实习期间按规定享有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1)安排丙方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安排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

3)安排丙方加班和夜班。

8.实习期间,如为丙方提供统一住宿,应为其建立住宿管理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如不为丙方提供统一住宿,应知会甲方并督促丙方办理相应手续。

9.不得向丙方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丙方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丙方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丙方财物。

10.会同甲方对丙方加强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工匠精神、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对丙方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不得安排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丙方参加实习。

11.乙方安排合格的专业人员对丙方实习进行指导,并对丙方在实习期间进行管理。

12.乙方根据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丙方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丙方适当的实习报酬。丙方在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合理确定实习期间的报酬,并以货币形式按月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丙方,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其他方转发。不满1个月的按实际岗位实习天数乘以日均报酬标准计发。

13.在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情况对丙方作出实习考核鉴定。

四、丙方权利与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人身、财物及交通安全,保护好个人信息,预防网络、电话、传销等诈骗。严禁涉黄、涉赌、涉毒、酗酒,严禁到违禁水域游泳或参与等其他危险活动,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等。

2.遵守甲乙双方的实习要求、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三方协议,认真实习,完成实习方案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无故拒绝实习,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3.若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三方协议,应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乙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在签订本协议时,丙方应将实习情况告知法定监护人(或家长),取得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5.如不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须向甲乙双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丙方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甲乙双方备案后方可办理。

6.实习期间,丙方因特殊情况确需中途离开或终止实习的,应提前七日向甲乙双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法定监护人(或家长)书面同意材料,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妥离岗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

7.严格按照乙方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开展工作,爱护乙方设施设备,有安全风险的操作必须在乙方专门人员指导下进行。保守乙方的商业、技术秘密,保证在实习期间及实习结束后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8.个人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向甲乙双方投诉。丙方认为乙方安排的工作内容违反法律或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协调处理。

9.实习期间,丙方发生人身等伤害事故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乙方、甲方、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协议解除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

2)甲方因教学计划发生重大调整,确实无法开展岗位实习的,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要求,并通知丙方;

3)乙方遇重大生产调整,确实无法继续接受丙方实习的,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要求,并通知丙方;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协议的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两方:

1)甲方未履行对实习工作和丙方的管理职责,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

2)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实习岗位、报酬、劳动时间等条件和管理职责的,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

3)丙方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或丙方严重失职,给乙方造成人员伤亡、设备重大损坏以及其他重大损害的;

4)法律法规作出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情形的。

六、附则

1.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未经其他两方同意不可随意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3.有关本协议的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约定实习期届满或丙方实习结束时终止。

5.甲、乙、丙任何一方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与丙方实习相关的重大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给其他两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协议条款中涉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中规定的原则上“不得”的,如实习因特殊要求存在不履行的可能,甲、乙、丙三方需事先协商一致、签订同意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方可实施,不视为违约。

7.如丙方集体签订协议,需由丙方代表签字,其他所有丙方需签订相应委托书,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丙方代表在签字前,应将协议文本内容提前告知每一位参加岗位实习的学生(丙方)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并在签署后将协议副本交每一位参加岗位实习的学生(丙方)。

8.其他事项: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实习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签字)

       


附件

1.补充协议(若有)

2.丙方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3.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签约委托书



附件1

补充协议

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特订立补充协议如下:

一、……

1.……

2.……

3.……

二、……

1.……

2.……

3.……

……


附件2

丙方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

    您好!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等要求,您的孩子参加岗位实习、签订《三方协议》应取得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现您的子女                学院(系、部)        专业    班的学生,将于         日至          日到        实习单位)参加岗位实习,需要您了解并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实习是依据《规定》《三方协议》等规章制度具体开展的,您的孩子享受《三方协议》中的权利,同时也需要遵守《三方协议》中的义务。

2.实习单位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遴选的符合学生岗位实习要求的企业。

3.岗位实习是教学的一部分,您的孩子应按学校要求按时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如有违反实习规定的行为,经查实,会影响其实习成绩。

4.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必须定期自己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指导人员汇报实习情况,接受指导教师和实习指导人员的指导和相关要求,并按进度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教学实习内容。

5.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和实习单位将会为学生统一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6.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必须与指导师保持通讯畅通,更换联系方式时应及时告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本知情同意书一式叁份,学校、实习单位、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各壹份)

                                                                                      

                学校

我们已经充分知悉理解并同意《三方协议》各项条款及上述知情同意书内容。实习期间,我们将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并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督促孩子在实习期间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自身安全,主动关注校方通知与班级通知,并配合校方工作,以协助本次实习活动顺利完成。

签名:

与学生本人关系:

联系电话

                                                                              月   日


附件3

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签约委托书

委托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受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为了便于《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的顺利签订,协议丙方采取集体授权委托方式,由多名学生集体委托其中一人作为受托人,代为签订《三方协议》。委托人已充分知悉、理解并同意《三方协议》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授权事项:

1.签订《三方协议》

2.办理签约时的各项手续,收取、转交《三方协议》等各项文件;

3.委托期限自         日至         日;

4.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行为,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附件签名)

                                  受托人:

                                               月   日

附件:1.委托人名单、签名、身份证复印件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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